相关问答
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参保人员未办理居外就医也未办理转外住院手续的,除急诊外其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
这中情况不能用医保报销。因为,异地就诊需在当地(市)医院开转诊证明,然后到当地社保处审批备案,然后去异地医院看病全费结账,回当地社保处报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养老保险转移出本地后,还可以再转回来。办理流程与当初转出时一样。原单位或本人先到转出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异地就业时,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该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其余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具体条件是当事人或者配偶已经参保社保中的生育保险,并且当事人办理过社保转诊手续;2、并经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批准而在定点机构分娩的前提下,是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补助的待遇的;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事先咨询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首先由员工个人支付,生育后一年以内,通过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员工必须在累计生育保险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6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1,787人已浏览
1,0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