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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阶段贯穿了整个刑事案件的过程,故不存在最短的期限,法律上仅规定了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
1、取保候审阶段贯穿了整个刑事案件的过程,故不存在最短的期限,法律上仅规定了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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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短期限,最长每个阶段不超过一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快得到答复是收到申请书时即告诉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有时候是上午交,下午或第二天上午电话通知不同意;比较正式的有书面答复:不同意。也曾有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当天答复律师辩护人说不同意变更为取保候审,而第二天通知家属去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所以对答复时间最长似应该是24小时
没有最短期限限制,最长每个阶段不超过一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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