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清算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另行制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市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财政票据的申印和承印管理,承担市本级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审验、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政府性基金;(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六)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罚没收入;(七)彩票公益金;(八)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的收入;(九)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
人民银行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监督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配合财政部门管理监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二)会同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依法确定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三)对设立在代理银行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账户实施监督、检查和审核;(四)对代理银行代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汇划清算业务实施管理监督。
本市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9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