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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单位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单位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
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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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征收手续如下:申请机构:决定房屋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机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字,盖申请机关的印章,明确记载日期。
通常来说,国家征地主要是指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种情形。但是在我国长期以来,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在概念上比较混淆,在2004年《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前,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在法律中都一直使用土地征用这一概念。
国家征地流程包括: (1)建设用地预审。 (2)发布征地通告。 (3)开展征地调查。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5)组织征地听证。 (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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