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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一、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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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流程一般为: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①商标形式审查,一般为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并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递交书面的注册申请及相应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注册商标变更手续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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