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购应遵循以下程序: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 2....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是: 1、与收购人订立收购协议; 2、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办理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是: 1、与收购人订立收购协议; 2、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办理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比如只要A公司就B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最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dc)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