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伤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写?

2022-07-30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XX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14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X于2014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13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XX市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六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