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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的赔偿金额的确定如下进行: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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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赔偿多长时间可以拿到 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 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等情况详细计算。 3、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5、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交通肇事赔偿金额: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的费用,凭证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要费用支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和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和国家补贴。奖金按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征收起点的,以征收起点为限。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相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可以维持其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对无收入的受害者,不应计算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于住院伤残者,应根据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用。伤者住院期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赔偿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此处所说的无收入,是指本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或全部依赖他人供给,或仍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按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以来,赔偿20年。但是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会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受害者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的器具,如制作拐杖、安装假肢、购买滑板车等。,应根据医院证明和普及器具的成本计算。七、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于16岁以下的人,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于7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是两者最低不少于5年。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果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或领取死亡补偿。九、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当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16岁以下的人抚养到16岁,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抚养其他被抚养人5年。十、交通费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必要费用,凭证支付。对于当事人亲属所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11、住宿费。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凭证支付。对于当事人亲属参加交通事故所需的住宿费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出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当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当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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