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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现施行的《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5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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