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兵武器装备的制造、装配、接收、购置,必须经总参谋部批准。...
因执行任务需要,按照规定配发给个人的民兵武器、弹药,实行持枪证和持枪通行证制度。持枪证和持枪通行证式样及使用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加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保障民兵完成作战、执勤、训练等项任务,制定本条例。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补充、调整、动用、封存等组织计划工作,由军事机关司令部门负责。
民兵弹药的使用,应当执行用旧存新、用零存整的原则。军事训练、武器修理、试验等剩余的弹药,必须交回县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列入本年度装备实力统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