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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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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主要如下所示: 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满16岁又有自己的收入的,可以不再给抚养费,如果满18周岁的,但子女又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养活自己的,父母又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还要支付抚养费。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情况,根据支付抚养费一方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截至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现实中,离婚对于女方来说的话,她们大多数情况都是会选择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毕竟可能女方的性格决定了了孩子跟随一起生活会更加健康,但是与此同时,还有抚养费金额大小也是他们讨论的焦点问题,必须要能够满足孩子的需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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