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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四款规定,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前车时,不得妨碍前车行驶。另外,电动车带幼儿园的小朋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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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四款规定,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前车时,不得妨碍前车行驶。另外,电动车带幼儿园的小朋友是合法的。所以关键在于电动车撞你的时机:1你没有伸手示意,且已经变更方向了,导致后方车子撞到你,那你的全责了;2如果在你刹车时撞到,还没有变向,属于后车追尾,那好后面车的全责了。这是在不追究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前提下,如果考虑进去呢?一般电动车的速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速度红线,属于机动车。这就看他是不是有驾照了。a有摩托车驾照,那么以上分析成立;b有A1驾照,属于所驾驶车辆与允许驾驶车辆不符,扣12分,并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c没有,那就更好说了,全责或主责。当然了,有的地方交警在处理时不会按机动车处理。
建议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双方责任。根据责任确定双方各自承担赔偿的比例。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对方摔伤与你无任何关系则不负责任。若虽无肢体接触但有声音吓倒或车无接触但明显占道导致对方避让不及等情况,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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