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留置之前可以不立案吗

2024-09-29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留置手段必须在立案后才能够实施,因此不存在无缘无故便采取留置措施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明文规定,当被留置人员被指控涉及犯罪并移交至司法机构之后,如果最终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时,那么留置的时间将会转化为管制期限的两倍,或者折算成拘役、有期徒刑的一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二款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