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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两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的,对于两个公司合并前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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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后合并前产生的债务,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其权利和义务都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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