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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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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女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是及时和老公沟通,唤起老公对美好过往的回忆。也可以对其晓之以情,动之已理,劝老公放弃。这样也可以避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1、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要准备好双方还有和好可能的证据; 2、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 3、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所以说,如果您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建议您积极应诉。 但是,如果您不同意离婚的话,建议您收集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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