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执行裁定书怎么写

2022-08-01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申请执行人):李XX,男,汉族,1955年2月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被执行人:林XX,女,汉族,1968年2月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被执行人:邓XX,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县。 被执行人:张X,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县。 被执行人:宜宾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法定代表人:张X,总经理。 被执行人:兴文县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兴文县。 法定代表人:林XX,总经理。 复议申请人李XX因不服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17)川1502执异9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具体情况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 审判员XX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