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当地市海事局辖区内有条件的船舶。申请主体船舶所有权人;三、提交材料(1)经批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者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提供船舶技术资料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 (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管理规则》第七条申请办理出港签证的船舶,应当处于适航或者适拖状态。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船舶签证簿;(二)船舶电子信息卡(适用的船舶);(三)船舶国籍证书;(四)船舶检验证书;(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六)船员适任证书;(七)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八)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九)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十)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十一)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十二)船长开航前声明和车辆安全装载记录(适用的船舶);(十三)护航申请书(适用的船舶);(十四)船舶营运证。第二款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可以免于提交。第二款第(十四)项所指船舶营运证仅要求从事国内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在办理船舶签证时提供。船舶营运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船舶营运证的相关信息。
船舶所有权登记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足以证明申请人合法身份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和受委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船舶6、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原件)(其中以其他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1)购买取得的船舶: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和交接文件、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资料; (2)新造船舶: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 (3)建造中的船舶:船舶建造合同或购船发票; (4)自造自用的船舶: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5)继承、赠予、依法拍卖以及判决取得的船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7、合资企业法人的合资协议和验资报告(限合资企业); 8、船舶四寸彩色照片四张(拍船舶侧艏、侧艉各1张,正横方向2张;不得使用数码像机拍摄;拍摄时要求船名、船号清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