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2、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
1、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2、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家公务员不得设立公司《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 (2)依照(各省市编办认定的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和参照(党的机关、工青妇机关、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人员不得设立公司。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得设立公司。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不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1、公务员(禁止) 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 5、国有企业领导人(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6、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7、现役军人(禁止) 8、银行工作人员(有条件禁止) 银监会正在征求意见制定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坚持以客户和所在银行(公司)利益为重。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应申请回避,或向管理层、利益相关人充分披露利益冲突信息,以保障业务处理的公平合理。从业人员如果与客户有亲属关系,批准贷款时应回避;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本行或本公司委派的除外)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工作时间炒股票;不得在所在银行(公司)外参与经营性或营利性活动。 9、在职教师(允许)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是否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无明确禁止性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以及部分省市工商局在一些文件中予以了规范: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未成年人是否具备公司股东资格问题的请示》(粤工商企字[2006]247号)收悉。经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现答复如下:《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2、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放宽投资主体资格。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投资能力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中国大陆自然人与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外国(地区)投资者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已提交公证和认证主体资格证明的,一年内在湖南省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可不用提交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提交首次设立登记机关证明及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即可办理相关登记。 3、吉林省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成为公司股东。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越来越多股权继承、赠予现象,《意见》提出,经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同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有力保障了股东权益的合法流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9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