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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的间接清偿债的间接清偿,亦称新债清偿或债的间接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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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债务的给付要素与原债务不同。
1、接受清偿债务,是指清算组接受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和接受破产企业的财物持有人交付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的行为。 2、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和交付财物。 风险提示: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原法定代表的一切民事行为和一切民事权利、行使人民法院赋予的权利、履行人民法院规定的义务,只有清算组,才具有接受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债务的权利,才能接受破产企业交付破产企业财物的权利,任何人未得到清算组授权,行使其权利,清算组仍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追讨债务和追收财物的权利。
一、债的间接清偿是什么债的间接清偿,亦称新债清偿或债的间接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在新债务未履行前,旧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旧债务同时消灭。二、债的间接清偿特点有哪些(一)债的间接清偿为合同。间接清偿是债务人为清偿旧债务而对债权人负担新债务,新旧债务给付内容不一样,这与债的清偿应由债务人依债的本旨为给付的法律原则不相符合,一般而言,债权人并无利益的增加,债权人自无当然受领之义务,因而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始可。间接清偿以当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故性质上为合同。间接清偿合同通常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但是既然法律允许第三人清偿债务,间接清偿合同亦不妨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间接清偿既为合同,则其签订、履行自应受合同法的规范,如:当事人必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合法,等等。(二)间接清偿成立时旧债务并不消灭。间接清偿合同成立时,债务人即负有履行新债务之义务,但对债权人而言,其旧债权并未因间接给付合同的成立而归于消灭,债务人负担新债务乃是作为履行旧债务的方式,新旧债务基于同一目的同时并存,只不过在履行期内债权人只能就新债务请求履行,新债务获满足后,旧债务同步消灭。当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亦不妨约定,间接清偿合同成立时,旧债务即归于消灭,此种约定亦为有效,但此时即成立债法上的另一制度-债的更改,非属间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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