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工商注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登报公告(登报四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登报四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至此公司即被注销(期限一般为一到三个月,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税务要查规税状态、还需登报公示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分公司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该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公司清算组应当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之内在报纸上至少有三次公告,并提交公告的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