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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计算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
加班费计算基数: 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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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有相应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上就是由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所谓"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5条解释]。 从上述规定看,确定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似乎并不困难,只要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为准即可。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首先,相当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有的合同中约定"工资不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有的合同中仅约定基本工资,有的合同中虽约定了一个具体数,但是却并非职工的真实工资;其次,即使劳动合同中对职工的工资有明确约定,但是职工的工资常常是随着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增加或工作职务的提升而增加的,许多用人单位都有员工定期增资计划。职工工资变动后,也就意味着劳资双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已作了变更,严格地说,双方应该及时地对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作书面变更,但实际工作中职工增资后立即变更劳动合同工资条款的情况非常少。因此,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标准并不总是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所得的劳动报酬相一致,如果仅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常常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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