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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
离婚协议变更登记程序: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双方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和经济援助金额的,可以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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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这个问题,答案已经很明确了:不能。如果需要更改,可以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协议自行遵守,也可以把该补充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如果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那么当事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通过法院改变离婚协议。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回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变更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同时,离婚协议也不是说可以变更无数次,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只受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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