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
如果男女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都做了妥善处理,那么就可以去民政局;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可以向起诉离婚,实践中,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民事救济: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以下是几种求助方式: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你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4)如果你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你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你可以到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6)如果你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你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 (7)如果你受到严重的暴力威胁,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你没有必要像战战兢兢的羔羊那样回到他身边,承受不可预知的危险; (8)“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它们使你放弃反抗和求助,须知只有你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抗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孩子遭受家庭暴力时,父母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或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如果家庭暴力严重,将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