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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方法是哪些

2022-07-31
只看法律渊源的话,《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明确了应纳“应纳税”的范围,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非法所得显然不在这十一项之内。 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客观要件,明确了需要同时满足逃税金额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才构成犯罪。 所以不在应纳所得税范围之中的,作为非法所得的来源不明财产收入,不属于我国刑法中逃税罪规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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