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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共同投资成立了公司,或者在原公司基础上进行股权层面的合作,原则上是不可以随便退股的,除非你们有特别的约定,但是如你所说,你们没有签订合...
但您要区分是什么性质的合伙人。 如果普通合伙人的话,是法律明文规定竞业禁止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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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没有签合伙协议可以随时退伙。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因此,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合伙人提出退伙,应准许。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不能随便踢掉一个股东,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是有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17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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