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车辆撞死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具体如下: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
包括以下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按照进行区分,农村标准与城镇标准,农村人口居住城镇一年以上也可按城镇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按2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赔偿范围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者的直接财产损失,如果被撞人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医嘱确定护理人数,医嘱没有明确意见的,为一人。护理人员的工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除以上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若对方有财产损失的,还需要赔偿直接财产损失。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