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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量为0,金额应全部结转。不存在期末数量为0,但有金额的情况...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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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出资大于实际应缴费金额,这种情况在工商只需要变更股东或法人(如果变的话),其他不用变更。现在允许转让溢价或折价,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前应进行审计,对交割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第三方确认,以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仅就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言,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还是转让的定资本金(注册资本),多出部分,应作为实际转让金额写入协议,即溢价转让或称为商誉。例如,1000万,实际出资1200万,转让协议中的转让总价就是1200万,其中1000万是实收资本(注册资金),200万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随资本一并转让。2、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目前,最主要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已完成缴付的各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另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登记时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登记时已缴付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实缴出资的最终时间。
看情况而言,如果有发票,那其实也就不算暂估了,等于是虚增费用了。这样首先存在税务风险,而且如果不是分摊到每个明细项目的话很容易在审计的时候被发现,如果金额大的话肯定会很麻烦。《会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看情况而言,如果有发票,那其实也就不算暂估了,等于是虚增费用了。这样首先存在税务风险,而且如果不是分摊到每个明细项目的话很容易在审计的时候被发现,如果金额大的话肯定会很麻烦。《会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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