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申请回避的事由,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对法院关于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48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62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