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时限的;20多年了,当时应该没有工伤认定书,现在想做劳动能力鉴定,资料也不全,做不了;2、建议与用人...
工伤达不到评残标准参考如下法条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车祸评残一般肢体损伤是上后三个月申请评残,如果是神经损伤应该是伤后六个月评残。主要看恢复情况。评残时间过伤残早级别相对高些,时间过晚伤残级别相对低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骨折一般至少评定为十级伤残,没有评上伤残通常是司法鉴定所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鉴定所致,该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确,这就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这个时候治疗还没有终结,对于将来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是否能够完好如初,还无法判断,依据此时当事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因为这无法反映和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这个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4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