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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该行政主体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确立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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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加重原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的,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复议一般是不会加重处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根据案情不同,会作出维持、撤销、变更。
行政处分行为不能行政复议。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依法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辟谣】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真相:不是 解析: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 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提醒】 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复议之后,要在七天之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依据;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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