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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处理建议最好是通过协商处理,一般来说,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房产,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分割的话...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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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根据房产证,房产属于共用共有,一人一半。 2、但因为是婚前买房,男方会提供证据,提出主张首付款他支付了27万,你支付8万,月供款他支付,物业管理等费用你支付。因此,如果他能提供证据,可将房产资料由“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按你们实际出资的比例去分配分割房产,按比例分配增值部分。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根据相关规定,按揭期间需要加名字的应征得银行同意,银行不同意,可以喝对方签订一个书面协议约定为共有并于公证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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