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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不予收押,办案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在拘留中可能有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但罪恶极不羁押对社会危险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
1.肺结核看守所收。 2.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要看情况,犯罪嫌疑人犯患有肺结核病,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批准后可以不坐牢。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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