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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持...
时效为六个月,如果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发现且不再犯的情况下,将不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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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这里“被公安机关发现”应从广义上去理解,即不仅指公安机关,也包括受害人的控告或知情人的检举揭发、司法机关移送或侦破其他案件掌握的违法线索。这里的六个月是指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前者规定的目的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办理治安案件,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后者规定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超过规定的追究时间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不再重犯,没有再危害社会治安而不再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传唤时间的限制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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