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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对因绑架致使被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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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 这是规定了一般的情形,如果有加重情节,另行会更重
特殊的股权转让情形: 1、继承中的股权转让; 2、执行中的股权转让; 3、离婚中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⒈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⒉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⒊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⒋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⒌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⒍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⒎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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