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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写明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生效条件等,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后双方签字捺手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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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中债权人应提供其出借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人委托他人转账的,第三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转款委托书和付款确认书;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第三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公司股东会有关资金权属的决议。 在一般保证责任中,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在没有向借款人追款的情况下,不得向担保人追款,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则没有上述问题。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中借款双方会在借条中约定,到期后若没能还款,借款人出具的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违反法律规定,也得不到支持。 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对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使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关系归于无效。但若转让的财产已被有效抵押,且抵押权人为善意第三人,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人的撤销行为并不影响设立在该财产之上抵押权的行使。 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在个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上签字的,只要不符合新的保证合同的,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即可生效。债务转让,除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外,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才有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规定债权债务转让的具体内容如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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