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结合本标准的规定,头部轻伤标准实际上分为一级和二级。头部轻伤一级的情况包括:1。对...
国家对劳动人员的工伤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能够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严重的损失。不同的工伤种类有不同赔偿标准。不过这种工伤标准的制定,是根据现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头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眼睛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 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等。
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3轻伤一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5.1.4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5.1.5轻微伤)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Oc㎡以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3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713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