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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泳池骨折游泳池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游泳池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了安全义务,游泳池肯定没有责任,如果消费者摔倒是由其他侵权人造成的,有其他侵权...
1.游泳池方(包括游泳池的管理人、所有人或受益人)赔不赔得依情况而定。 2.根据目前所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3.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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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弟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救助,造成死亡悲剧,因此泳池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我个人认为应属于意外事故,可以说双方都有责任也都没有责任。说有责任是因为作为家长明知道滑梯不让玩还让自己的孩子玩,没有尽到应有的看护义务,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没有责任,是因为大家都在玩,已形成了一种可以玩的事实,而且女孩受伤并非你孩子的过错所致。至于游泳馆如果已明确告知不能玩滑梯或虽没有告知但事故并非是由于滑梯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原则上很难认定游泳馆存在过错。 从你的描述中看,我个人认为对方家长不会再找麻烦了,一孩子的伤不是很严重,二是如果想再起诉你,必须要证明后续的伤害是此次事故伤害的继续,他想要证明这一点也有非常大的难度,况且作为女孩家长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失误,所以我个人认为你可以放心的。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弟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救助,造成死亡悲剧,因此泳池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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