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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执行强制拍卖房产的程序主要分为七步,分别是评估价格、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因为法律也具有人情味,不会让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而流落街头,这不合法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和目的。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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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实践中,如果该套房产系你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且你及你的近亲属正在该房产中居住的,法院一般不会执行。你也可以在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其他告知文书后,书面向法院陈述该套房屋系你唯一的居住用房的情况,以中止执行。
法院拍卖的房子可以购买,依法执行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竞拍者就可以购买法拍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拍卖规定,具体不同于旧规定的几点告知如下: 一、成交判断:根据新规,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也就是说一个人报名,出价到起拍价就能成交了。 二、拍卖环节:取消第三次拍卖(只有一拍、二拍、变卖)。 三、竞价时间:取消动产的十二小时竞拍时间,不动产、动产统一为二十四小时。 四、延时竞拍:竞拍结束前5分钟内有人出价即延时(旧规为前2分钟)。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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