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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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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如果只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以下的证件材料: l、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登记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一、离婚的途径有两种: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二:需要的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三:办理离婚的地点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四、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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