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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联系函)等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说明实际情况(不想迁)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
必须先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及户主的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才能回原籍落户,具体资料和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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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话,就不能。不能去当地单独立户,除非有当地的房产证,目前部分地区在推行农转非政策,不过需要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固定工作就可以。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的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在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子女已经在当地申报户口,并且女方与当事人的结婚年限符合迁入地的要求); 2、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两者的户口都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不能迁回原籍挂靠: 1、户口直系亲属投靠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迁移,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迁回原籍投靠父母的; 2、而且户口迁移的,必须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可以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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