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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公司发起组织的员工聚餐,虽然聚餐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的,但是公司行为,属...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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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员工属于乘车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那么也是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全部责任的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确定。从理论上说,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其追索权归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你不应当得双倍赔偿(有的地方工伤保险赔付管理不严,有双赔付的情况)。据此, 1、对方不赔,工伤保险应当赔偿; 2、不会扣工资,但从理论上,可以扣除你的医疗费(对方已赔付)。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 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应将追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部门。
如果是交通事故,不是我的主要责任,属于工伤。这里的通勤是指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合理的工作地点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通勤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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