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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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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中国共产党纪检机关监督纪律工作规则(试行)》紧紧跟随监督纪律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对于涉嫌严重违纪的犯罪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的亲属。涉嫌严重违纪犯罪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纪委调查涉案嫌疑人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在三个月内,但可能是几个小时、几天甚至一年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案件初步核实的,初步核实期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如果在延长期内不能完成初步核实,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二、立案调查。如初核后确定当事人有严重错误事实,则需立案调查。 从立案到调查的时间一般需要3-7个月左右。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举报线索清晰,很容易调查核实其错误事实,很快就会完成,不需要三个月。 如果案件复杂,调查核实时间会延长,有些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甚至会持续一年或更长时间。
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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