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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
关于你想知道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债权剥离的问题给你以下回答:本人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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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优质资产剥离的方式:主要方式有:资产置换、减资、资产出售等形式。 1、所谓资产置换,是指以上市公司之外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置换出上市公司原有的劣质资产,以保持上市公司永远是一个由优质资产组成的组合。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的目的一般是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主营市场。 2、所谓减资,也称“缩股”,是指以上市公司通过缩小或减少总股本的方式来剥离资产。 3、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另一种主要形式。一般来说,被出售的资产为不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资产或闲置的不良资产。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动机有两种:一是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资产整体质量;二是筹集新的发展资金。
为深化市属企业改革,破解市属困难企业改革发展遇到的难点问题,我市对《济南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改革若干问题试行规定》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提出,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资金专户调整为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安置费等方面的支出。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支出 根据补充规定,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专户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改革扶持资金,市属企业土地处置全部收益(含政府收益),在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前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企业国有股分红收益,企业改革改制时剥离移交给政府的资产变现收益,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专户资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专户资金将专项用于市属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支出,包括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安置费支出,涉及土地处置解决他项权利的成本支出,解决改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其他费用性支出,以及企业国有资本投入性支出等。 为加快盘活市属企业土地,筹集企业改革发展资金,补充规定提出,市属改制、破产清算、搬迁发展等企业原使用土地的处置,参照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处置相关程序,并由市国资委设立的投资机构负责土地依法处置的相关具体工作。情况特殊的土地可按规定统一或单独规划实施。 可分期为破产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 为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缓解企业破产清算时垫付资金的压力,补充规定提出,原由破产企业清算组缴纳给社保机构的有关费用按相关办法处理。 其中,法院裁定企业破产后,原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预留缴纳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国家未出台新政策和破产企业土地资产未变现前,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依据规定标准按年度分期缴纳;企业破产程序终结时,一次性缴清。已进入破产程序尚未终结企业有上述情况的参照执行。 同时,法院裁定企业破产后,原破产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执行。在法院裁定破产后15日内,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先垫缴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金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垫缴资金后15日内办结破产企业职工减员手续。剩余拖欠养老保险费由社保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报债权按程序清偿。按程序不能足额清偿的部分,属于政策性破产符合申请核销条件的,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政府申请核销养老保险费;依法破产不能核销的,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变现收益中平衡弥补,变现资金不足以清偿的从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平衡解决。
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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