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查验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业主临时管理...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专项验收合格后且在小区交付使用15日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的公共性服务、车辆停放服务和装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定期调整和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由双方按市场价格约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无正当稳定收入、不执行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决议、违反管理规约不履行业主义务以及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不具备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时,可以按照委员人数的40%配备候补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时,由候补委员递补。候补委员全部递补为委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补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一)任职期限届满或者书面提出的。(二)房屋权属变更,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四)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资格终止之日起3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由其保管的印章、相关财物和档案资料。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和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移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六)占用消防通道。(七)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规划、城管、环保、消防、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有关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