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也存在不少问题,在关联交易中,存在着不少不等价交易及虚假交易,损害了少数股东权益甚至出现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不等价的关联交易,配合非法分子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证券欺诈行为。这些预防措施大致有以下几种:1、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应有足够的透明度,使少数股东能予以监督。2、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指当某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在存在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就该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的制度。3、评估制度。所谓资产评估,是指由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价格所进行的估价和判断,并通过资产评估报告表现出来。
关联交易税务风险包括如下几种: (一)多类型关联交易混合控制,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不透明、不固定,企业利润水平偏低。 (二)关联购销比重倾斜向境内外关联方支付名目繁多的费用,有的支付名目和方向年度间有重大变化。 (三)更多地通过境内公司,内关联转让定价、支付多种名目管理服务费问题日益突出。 (四)股权架构复杂多变,隐匿真实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或对交易活动进行实质控制转移利润。 (五)实际受益人身份存疑,外方股东行为不合常规,有逃避税收的重大嫌疑。 (六)母子身份互换,外资境内新投资企业。 应对策略包括: (一)紧扣关联交易风险特征,拓展把控关联交易信息。 (二)固化企业关联交易数据,做深跨国交易风险排查。 (三)以职能定位为抓手,多管齐下加强转让定价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