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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第2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
首先依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看过错程度及受益情况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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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和租户没有约定,房地产费应由房东承担。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房东,也就是房东是业主,是房产的产权人。因此,在与房地产签订的合同中,房东不是房屋租户,而是合同的一方。租户和开发人员、房地产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和房地产使用者约定房地产使用者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此,由于房东和租户没有约定,房东有义务支付房地产费。
出租房的物业费承担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而定。 1、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风险提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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