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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股东是企业,股东分红给企业时,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不同,要补交企业所得税率差额。 (2)独资...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只有在分红时,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现在实行的是减按10%征收。被投资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公司的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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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是否纳税问题再《个人所得税法》中有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所以,此项所得没有费用扣除额,因此即使1块钱也是需要纳税的。 对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税额按照所得金额来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改变持股模式 这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也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自然人直接持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依据是84号文,全称是《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有人说,这样也不解决问题啊。但是如果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呢?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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