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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 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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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农民个人办理申请---->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登记收件---->区国土资源分局初审----->区国土资源分局现场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结证----->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审批、签字---->市国土资源局确权终审加盖《xxx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区国土资源分局个人土地登记发件、领证、收费----->农民个人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我国没有农业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两种,农村除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外,村民们自己承包的这些土地,都是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就行了,农业用地没有什么所谓的土地使用证。
1、提出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到专门的主管土地的部门来进行办理。首先是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自己提出申请,然后领取土地的变更申请表格之后会有工作人员来进行调查,只要调查完毕之后,经过审批即可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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