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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受伤部位、恢复情况、功能障碍等因素。因为你对伤情描述的不清晰,很多问题无法确认,不能给出准确的鉴定意见。另外,你在意...
鉴定为标准。如果是工伤的话,建议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注意1年的规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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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以上是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终结之后才会做,治疗终结就要根据临床认定为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所致损伤或却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 具体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时间根据伤情的不同有三种: 1、伤后及1个月可进行鉴定: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1/3(不包含脊髓损伤),不构伤残的。 2、伤后3个月可进行鉴定:开放性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等。 3、伤后6个月可进行鉴定:神经损伤(脑、脊椎等),皮肤瘢痕损伤,骨髓炎,骨不连等。 【注: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以鉴定结果为准。 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需参照各省标准计算)。 需要进一步指导,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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