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数额最高不超过(大写),币种。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元。 第四条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 由于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存在很多问题: 1、招标文件没有载明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3、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甚至有的招标人直接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背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客观上也造成拖欠工程款包括履约保证金后果,可能引起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连锁反应。 4、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招标人直接收取,有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5、有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按照投标价的一定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是按投标总价的一定比例提交,有关人员通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很容易推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这就可能对投标人的利益形成潜在威胁。 6、有的招标人或发包人直接收取现金。这样易产生风险,也不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7、发包人占用履约保证金时间太长,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后退还。但有的和质保金捆绑到一起,往往质保期满后才退还,严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经营。 8、以高额履约保证金吓退不知底细的投标人,易产生暗箱操作、围标、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前一段我们审查过一份建设工程合同,以超过30%的巨额投标、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一个标段仅3000万元,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局子”,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障了发包人的利益,为了控制风险,发包人要求工程承包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后退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证金应当提前约定,以免引起不正当竞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5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